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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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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添加时间: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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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党总支、武汉校区党工委,校属各单位:

2021年“五一”、端午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现就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到“八个严禁”

1.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2.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

3.严禁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及电子红包;

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带“彩”娱乐、赌博活动;

7.严禁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

8.严禁酒后驾车。

二、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廉洁过节意识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严守“红线”“底线”,防止思想疲劳、行动松懈。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作风、纪律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抵制歪风陋习,积极营造崇廉尚俭、文明安全的节日氛围。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肃查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有禁不止的,坚决进行查处,并一律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进行追责。

监督举报电话:0716-8060993

举报邮箱:jwxfk@yangtzeu.edu.cn

 

中共长江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北省监察委员会驻长江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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