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校区党委、各独立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长大校发【2013】98号)的安排,定于2013年9月20日-10月20日在全校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抽样调查,全面、准确地把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对学校工作的综合评价,为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从而有效地提高师生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
二、调查对象
教职员工:所有教代会代表、各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
在校学生:研究生和大二及以上年级的普通本、专科生
三、组织实施
在教职员工范围的抽样调查,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在学生范围的抽样调查,由团委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确保质量。
2、讲究方法,加强配合。
3、注意节点,按时完成。
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所有问卷调查交至学校纪委办公室。
纪委、监察处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