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30 来 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问:张书记,最近有些群众来反映的问题都不属于我们的职责范围,直接告诉他们这事不归我们管就可以了吗?
答:小李,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虽然群众反映的问题可能不属于我们的直接职责范围,但作为接访的党员干部,不能简单推诿了事。如果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做好记录,并主动引导群众向相关部门反映,必要时协助联系或转交处理。这既是服务群众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
问:如果群众信访的问题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我们也确实没有能力解决,那会被追究责任吗?
答:帮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很重要,态度和方式方法也很重要。如果群众信访的问题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党员干部可以按照程序,主动帮助联系相关部门,或者通过内部协调机制将问题转交处理。如果因为推诿扯皮,导致群众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甚至引发群众不满,这本身就是一种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党纪责任,可能会受到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