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百科丨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违规谋求特殊待遇

作者: 点击数: 发布时间:25-11-07 08:15:3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11-06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何谓“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待遇方面的法规制度,包括住房、办公用房、用车、工作人员配备、医疗、休假休息、交通、安全警卫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及相关具体规定。

何谓“谋求”?

“谋求”,一般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主动要求并获得。

何谓“特殊待遇”?

特殊待遇,是指按照规定不应当享受的待遇,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待遇。

案例警示

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谋求特殊待遇的问题,在相关的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时有出现。如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周应军“违反廉洁从政要求,搞权权交易,在公务保障中谋求特殊待遇,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河南省南阳市委原书记朱是西“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交通方面谋求特殊待遇,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辆”;重庆市万州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白文农“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在生活、交通方面谋求特殊待遇”;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廉洁底线失守,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谋求特殊待遇”,等等。

上述这些都属于谋求特殊待遇、搞特殊化行为,应坚决予以纠正,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党和国家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待遇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搞特殊化,不谋求特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