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保障学校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研究生招生考试事关教育公平、社会公正和学生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各单位及招生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职尽责,切实把招生考试工作抓细抓实。研究生院要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职责,完善全流程监管机制,强化对各招生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过程管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做好服务保障;各招生单位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高质量完成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二、严明工作纪律,守牢安全底线
严格执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规定,统筹推进招生考试工作。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严禁收受考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严禁参加可能影响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自命题科目命题人员严禁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相关的咨询、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不得接受任何有关考试内容的咨询。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必须主动申报回避。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策公开、程序公正、结果透明,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各招生单位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贴身监督”作用,紧盯关键环节,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纪委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责任。
举报电话:0716-8060993(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举报邮箱:jwxfk@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