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政治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反腐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以“节点”为“考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节前廉政提醒,结合中央纪委、省纪委近期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校纪委通报的身边违纪违法问题的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认真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规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节庆展会论坛等活动,严防年底不顾实际突击花钱行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知责尽责、苦干实干,为2026年工作顺利开展、“十五五”高质量开局起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严明纪律要求,从严纠治“四风”
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纪律规矩,确保廉洁过节。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吃喝;严禁酒驾醉驾,组织或参与赌博、嫖娼、吸毒等违法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转嫁相关费用;严禁公款旅游,或者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庆典等活动,或搞隐蔽就餐聚会;严禁值班脱岗离岗、擅离职守;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及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群体,强化廉政提醒和日常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纠“四风”树新风相结合,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做实做细监督检查,对隐形变异现象深挖细查,对顶风违纪问题速查严处,对谎报瞒报行为从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保持高压惩治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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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