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随县殷店镇金塔村党支部书记马明军大操大办妻子丧事
马明军妻子于2014年2月23日去世,马于26日中午设宴30桌,晚餐设宴15桌,招待亲戚及其他客人200余人,被他人在媒体网络举报,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殷店镇党委给予马明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违反规定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发生,再一次给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全省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与党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格格不入。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为由借机敛财是一种典型的违纪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均明确规定,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的,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全省党员干部要从事关党的形象乃至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现实危害性,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二要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大操大办问题蔓延之势。今年3月,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的专项整治作出了安排部署。5月,省纪委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及《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对狠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之风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大治理整顿力度,坚决遏制住大操大办问题滋生蔓延的势头。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所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坚决防止大操大办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问责,对大操大办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倒查有关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要狠抓反面典型,通过公开曝光、通报一批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强大震慑。
三要发挥领导示范作用,以优良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对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的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现象深恶痛绝,反映强烈。全省党员干部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带头移风易俗,摒弃陈俗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净化社会风气。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上,坚决做到:坚持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先向组织进行报告并承诺,不邀请或者接受除亲戚外的人员参加,不接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事后及时向组织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际情况。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还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责,对管辖范围的大操大办问题敢于“亮剑”,敢抓敢管。要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引领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中共湖北省纪委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