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武汉校区党工委,校属各单位:
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深入推进“清廉长大”建设,积极营造平安祥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夯实主体责任,强化作风建设
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二、严明纪律要求,筑牢廉洁防线
“节点”就是“考点”,全体党员、教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月饼等节礼及名贵特产;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蟹卡蟹券、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以各类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
3.严禁违规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福利;
4.严禁公款吃喝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5.严禁公款旅游或者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
8.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
9.严禁违反工作制度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10.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持续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节假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进行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举报电话:0716-8060993
举报邮箱:jwxfk@yangtzeu.edu.cn
中共长江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察委员会驻长江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