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省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 活动主题
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
二、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筑牢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五个湖北”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三、 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开展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廉洁教育活动。组织各级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开展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她们当好“廉内助”,做
反腐倡廉的自觉推动者、廉政建设的积极践行者、
廉洁奉公的有效
监督者。
(二)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组织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教育引导他们查找岗位风险,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廉洁从政,为优化发展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三)开展初任公务员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各级初任公务员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把好廉政“入口关”,帮助他们从踏入公务员岗位之日起深刻认识廉洁从政的重大意义,培养廉洁意识,引导他们在公务员道路上健康成长。
(四)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各级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参观监区、参观警示教育展、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意识,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五)开展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测试,通过知识测试,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加强廉政法规知识学习,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形成各级党员干部知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六)过一次专题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要求,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作风和纪律建设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剖析,制定整改措施,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把宣教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组织协调,制定活动方案,抓好活动分工,明确相关职责;各有关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二)突出特色,抓好创新。在抓好省委部署的主要活动的同时,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地本单位的特点,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举措,围绕提高活动实效,打造各具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品牌。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的信息请报省纪委宣教室内网邮箱xjs@hubei.net。宣教月活动期间,省纪委监察厅将印发活动简报。宣教月活动结束后,省纪委监察厅将汇总各地各单位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