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学校与29个直属单位、28个院系负责人分别签订了《长江大学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责任书》明确了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责任范围及要求等内容,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各项工作一起部署、共同落实,切实履行岗位廉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