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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湖北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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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添加时间:20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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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精神,现就全省教育系统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下简称行评)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下大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建设“五个湖北”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参评单位
    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按照省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全员参加各地组织的行评工作。
三、评议内容
    (一)教育行政部门评议内容
    1 、落实民生政策方面。是否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有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教育公平公正;是否建立完善相关措施和机制,保证教育资金按规定发放、使用和管理,保证教育建设项目得到规范实施;是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发放、使用教育资金和教育乱收费问题。
    2 、转变作风方面。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制定相关措施,推动本部门、单位作风建设;是否围绕“三抓一促”要求,采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是否有效回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3 、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许可项目,制定履行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的最优工作标准;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谋取部门利益问题;是否存在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滥用职权的问题。
    4 、反腐倡廉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对腐败问题及时进行严肃查处。
    5 、问题整改方面。是否认真解决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兑现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中小学校、幼儿园评议内容
    1 、规范办学行为方面。是否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开齐开足课程,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就近入学、免试招生的政策,做到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以奥赛成绩或其它竞赛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分快慢班;是否将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控制在10%以下,做到通过摇号的方式招收计划内跨区域就读学生,不收取择校费和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赠资助。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是否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招生计划,不举办复读班。中职学校是否存在委托中介机构招生或进行有偿招生的行为。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办学办园规定。
    2 、教育收费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审批权限,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是否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一科一辅”要求和学校推荐、学生自愿原则;幼儿园是否严格执行省学前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是否在保教费之外以特色班、兴趣班、蒙氏班等名义另行收取费用和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是否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审批文号、举报电话,做到“未经公示,不得收费”;是否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校长第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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