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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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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添加时间: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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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营造崇廉尚俭、文明祭扫的“清明”氛围。现就清明节严明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祭扫活动;

  二、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三、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吃老板、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喝”;

  四、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五、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六、严禁违反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擅自脱岗漏岗。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聚焦严明节日期间纪律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各类“节日易发病”,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持续保持严查严纠的高压态势。

举报电话:0716-8060598

举报邮箱:jwxfk@yangtz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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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监察委员会驻长江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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