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武汉校区党工委,校属各单位: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平稳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本次换届工作提出纪律要求如下:
一、不准参加与换届及选任工作有关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接收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二、不准在换届及选任工作中拉票,不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
三、不准贿赂参加推荐的人员。
四、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碍推荐。
五、不准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六、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七、不准乱议论、乱猜测、乱告状,不编造、不传播小道消息。
八、不准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九、不准在换届及选任工作期间私自向相关人员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十、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及选任工作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的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学校换届纪律规定,把纪律要求落实到换届工作全过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好换届及干部调整期间的安全稳定,做到换届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本次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换届工作进行靠前监督、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举报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决不迁就,对履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0716-8060598
监督举报邮箱:jwxfk@yangtzeu.edu.cn
中共长江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长江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