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育人环境,现就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坚持以上率下,扛牢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严防节日期间思想松懈、行为失范,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做到自警自省、知纪守纪,勤俭过节、廉洁过节。
二、严明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酒驾醉驾、组织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内部食堂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收送高档烟酒茶或月饼、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财物,严防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形式“隔空送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差旅、考察培训、学术交流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组织、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反值班值守纪律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严禁其他一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主动协助分党委(党总支)加强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重要问题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速查严处,对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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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江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北省监察委员会驻长江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