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学校纪委在6教205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4次委员会议,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靖君出席会议并讲话,校纪委委员参加会议,校纪检监察机构内设处室负责人、特约监督员列席会议。
会议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扎实推动教育强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纪委李希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讲话精神、会见新时代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团时的讲话精神、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省纪委侯淅珉书记在武汉理工大学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省监委刘久远委员在长江大学召开的部分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调度会精神,讨论通过了有关党员干部违纪处分决定,审议通过了《长江大学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实施细则》。
会议强调,全校纪检监察系统要聚焦主责主业,围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纪检监察工作“一校一策”、法规制度执行、二十四项专项治理等方面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理论研究和经验升华,以优质理论和实践工作成果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