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高校、中学录取通知书发放时期,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弘扬新风正气,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现就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通知如下:
一、禁止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二、禁止党员干部参加亲戚以外的“升学宴”,禁止教师参加“谢师宴”。
三、禁止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四、禁止巧立名目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本单位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的提醒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坚决遏制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成立专班,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要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纪委和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于8月30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及查处情况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省纪委将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027-12388。
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
2014年7月15日